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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孩”入户须出具缴费票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3日18:0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记者今天上午从深圳市计生部门获悉,以往“超生孩”可轻易办理出生入户的情况将发生改变,深圳市政府已向各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办理孩子出生入户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如属超生范围必须出具社会抚养费缴纳的票据。

      今天上午,记者看到,这份“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要
求,公安部门在办理出生入户手续时,需核查申请人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政策外生育的,还需核查其父母户籍地区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这意味着,一些违反政策超生人员的侥幸心理没了生存空间,因为按以往程序,为了规范人口的统计和管理,一些以各种手段逃避处罚的“超生孩”也能办理出生入户手续,但现在又多了一个核查的条件,而计生部门也能通过这最后一道关隘进行筛查,使超生人员得到有效处罚。

      据介绍,市人口计生部门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加强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统一计划生育证明格式,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程序。同时,我市将开展一系列与此相关的人口计生政策的咨询和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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