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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后未回填深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0: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讯6岁儿童彤彤(化名)与其堂哥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某工程公司采岩土后形成的深水潭中,结果两个孩子均溺水身亡。近日,彤彤父母与该工程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向彤彤的父母一次性赔偿59000元。

  据介绍,彤彤的父母在滨河大道北侧经营一家饭店。2005年4月17日,彤彤和堂哥在一河边浅水区玩耍时,不小心落入某工程公司采挖岩土后形成的深水潭,结果双双溺水身亡
。彤彤的死给彤彤的父母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他们多次找施工单位赔偿未果,遂将河道管理单位、某工程公司、出事河道附近的某村委会诉至兰山区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80000元。

  兰山法院查明,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该工程公司曾进行护岸工程施工,因施工需要采掘过岩土而形成彤彤溺水的水潭,该水潭积水达5.6米。法院经审理认为,彤彤的父母对彤彤疏于监护和安全教育,应负主要责任。施工公司在施工后改变了河床原貌,后又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回填深坑,致使该深水谭存在安全隐患,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006年1月,兰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工程公司赔偿彤彤的父母各项经济损失69714.6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

  该工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临沂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在临沂市中级法院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工程公司一次性赔偿彤彤的父母59000元。


通讯员 王文玺 张培亮  记 者 胡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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