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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桂必游中山陵”遭市民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3:02 东方早报

  自今年9月1日起,南京中山陵园风景区开始实行“一票制”的新票价方案:将中山陵园风景区分为“民国文化”和“明朝文化”两个主题景区,门票分别为80元和70元,原有中山陵、灵谷寺、明孝陵等景点不再单独售票。为此,当地一市民将批准此次票制改革的主管部门南京市物价局告上法院,要求其撤销先前批准的价格调整方案。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并将在本周确定开庭时间。

  争议赏桂为何须多花65元

  今年9月24日正逢星期天,在南京一事业单位上班的市民蔡剑华前往中山陵风景区内的灵谷寺公园游玩。在售票处购票时,他被告知:不单独出售灵谷寺公园的门票,而必须购买包含中山陵、音乐台、孙中山纪念馆等其他3个景点的套票。

  “我是到灵谷寺公园来赏桂的,为什么还要强迫我购买其他景点的门票!”在接受早报采访时,蔡先生说起此事依然显得十分气愤。他表示,尽管他根本不想去其他3处早已去过多次的景点游玩,但还是花了80元购买了套票进去赏桂———而在这之前,他只须掏15元就可游遍灵谷寺公园。

  “春天赏梅,秋天赏桂”,是南京市民的习俗。如今不少市民抱怨称,上述习惯可能要被迫“改改了”———以后再去梅花山、灵谷寺赏梅、赏桂须购买东区、西区的两张套票、花150元才行。

   专家“联票制”涉嫌捆绑销售

  蔡先生将自己的经历公布在网上后,引起市民和网友的极大关注,南京西祠胡同网站在短短6个小时内就有1900多人次点击、200多人跟帖,其中愈九成表示支持蔡先生的公益诉讼。

  “这是明显的‘强买强卖’”,蔡剑华认为,南京市物价局批准了中山陵景区的票价调整方案,间接剥夺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自由选择权。本月12日,蔡一纸诉状将南京市物价局告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这种行为属于强制的捆绑消费,消费者自由选择权被剥夺了。”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杜庆江对早报记者称。南京宁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小青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游客作为消费者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要去的景区,而景区只卖“联票”显然侵犯了这一权利。同时景区强制采取“联票”,不再单独销售各景点门票的行为,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捆绑销售和强买强卖的嫌疑。

  物价局票制方案“合法合规”

  中山陵园管理局局长王鹏善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对“捆绑销售”的说法予以否认,他认为新票价方案中,一个片区内的景点都属于同一主题,因此不是捆绑销售,也不是侵权行为。

  对此,汪小青律师表示,可以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出售联票的同时出售单景点的门票,这样就给了消费者和旅行社更多自主选择的权利。

  南京市物价局价格法规处处长陈仁斌昨天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物价局批复的中山陵景区票制改革方案没有违法的地方,至于详细的解释“留到法院开庭时再说”。

早报记者 李克诚 林佳佳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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