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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3:27 京华时报

  新 闻

  海口“便民工程”惹风波

  据《人民日报》10月18日报道,为照顾下岗人员、低保人员,日前,海南省海口市政府正式对人力三轮车“解禁”,规定只要从业人员缴纳2200元的车辆成本押金、500元的违
章保证金,以及300元的月租金、统一着装费34元,就可以获准在海口市划定范围内营运。这项意在便民的好事,并未得到一致好评。

  直 评

  民心工程为何不得民心

  关心民生,以悲悯的情怀对待民生的疾苦,是民众对政府最殷切的期待。但是,最新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指出:“一些基层干部由于缺乏危机感,不太珍惜群众基础,出台一个政策措施得罪一批群众。”海口市的做法,就面临着这个问题。

  海口市规定,车主要缴纳2200元的押金费用,3年合同期满后,只要三轮车还基本完好,押金将全额退还车主。但是,车主每月还要缴纳300元的租金,7个多月公司就能收回全部购车投入,而车辆还归公司所有。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实际上就在向惟一的人力三轮车公司倾斜,处于垄断地位的公司在短时间内就能获得丰厚利润。

  该公司首批200辆三轮车收押金44万元,违章保证金10万元,租金72万元(以一年计算),共计126万元,而购置200辆车,即便以2200元的价格计算,也才44万元。这就意味着,公司用很少的投入,就可以迅速获取巨额暴利,而这一切都是打着民生的旗号进行的。

  显然,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更多地考虑了处于垄断地位的管理公司的利益,而忽略了民众的利益。在垄断之下,由于没有竞争,生活困难的市民很难得到实惠。

  对于此项事关民生的政策,为何在出台之前不经过听证?如果假借治理之名,为一些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垄断市场创造条件,必然会损及民众的利益,遭到质疑也是理所当然的。

  摘编自《新快报》10月20日 文/吕青

  辨 析

  如此算计蹬三轮的人于心何忍

  解禁三轮车,通过此举让困难群众从中获益,当然是一大善政。不过,看了其中附带的收费规定,再看看车主们的实际状况,想说说心中的疑问。

  首先是2200元的“车辆成本押金”。一辆人力三轮车何以如此值钱?行政执法局解释说,“人力三轮车由专门生产黄包车的浙江宁波某车业公司生产,质量及安全方面都较有保障,因数量少,产地远,所以价格较高”。一次就购买数百辆,数量还算少吗?现代交通这么发达,运输成本能有多少?为什么一定要统一购买,而不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呢?

  再就是500元的违章保证金。这钱收得好生奇怪:出租汽车交违章保证金了吗?其他营运车辆都交违章保证金了吗?有谁能保证不违章?如果违了一两次章,这500元是不是就“有去无回”呢?

  还有就是300元的月租金。每月300元,7个月就是2100元。也就是说,只需要半年左右,行政执法局就可以收回三轮车的成本(且不说所谓“车辆成本价”有无水分)。行政执法局说,“3年合同期满后,只要三轮车还基本完好,2200元押金将全额退还车主。”如果租用者按合同租够3年,那么光租金就多达1.08万元。要是3年后三轮车未被认定为“基本完好”(这当然由行政执法局说了算),那么2200元的押金估计就要“充公”了。两项加起来,一辆三轮车3年的净收入就高达1.3万元!

  那么租车的困难群众能赚多少呢?合计3000多元的各项费用(还不包括以后按月缴纳的租金),对下岗职工和低保人员来说,已经是个沉重的负担。由于海口雨水多,人力三轮车的经营时间不能保证。有位车主就向记者抱怨说,“有时候一天还挣不到10块钱”。实际运营才一个多月,已经有车主准备放弃了。

  车主不一定能挣到钱,行政执法局却能稳收利益。这哪里是“照顾困难群众”,分明是“谋取部门利益”嘛!“揩油”的对象若是老板富人倒也罢了,可此番“算计”的却是没有工作甚至吃着低保的困难群众,于心何忍?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10月20日 文/盛大林

记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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