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要费"案 "法务部"批准陈瑞仁暂调一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7:38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2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法务部长”施茂林23日表示,“法务部”已经批准“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暂调一审人事案,台北地检署也证实已经收到人事令。 据报道,法界人士表示,未来“公务机要费”案的侦结,将比照拉法叶案起诉汪传浦模式,由二审检察官在一审具名结案。
至于全案侦结时间?检调人士指出,根据陈瑞仁的规划,全案还是有希望在十月底之前侦结,但结案的前提是证据齐备,因此十月底不是“不可变的时间表”,检方必须尽量向社会交代全案的相关疑点,如果相关人证、物证无法在月底前完成调查,也只好延后到11月再结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