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妻子仍是处女 法院判决离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7: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 广西横县女子张某,与李某结婚4年了,但至今仍是处女之身,近日横县人民法院根据张某的请求,一审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2002年9月,经媒人介绍,张某与邻村男青年李某相识,相识10天后,两人就结为夫妻。婚后,尽管张某以各种方式向丈夫暗示,但李某始终不愿意与张某发生性行为。其间,张某为了躲避不育流言,曾悄悄外出打工,后来又搬回娘家,并向李某提出离婚,没有得到
在双方协商离婚无果的情况下,今年5月,张某以李某存在性功能障碍,不能给她带来“性福”为由,向横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法庭审理认为,这对夫妻不能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感情已破裂,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