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党委减少副职职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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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9:30 新华网 | |||||||||
党委减少副职职数,依据的是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这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改革开放后,机构膨胀更加迅速,1998年机构改革前,我国财政供养比的平均水平为1:24,也就是每24人就要供养一个“吃财政饭”的国家干部。这个比例是解放初的12倍。直至现在,我国的党政机构仍然很难走出膨胀-精简—再膨胀的怪圈。
中央党校党建部学者刘素华向本刊表示:“由于副职的设置数量没有法律上的刚性规定,地方上经常以增加一个副职的方式给予某些人特殊待遇,这是造成我国党政机构走不出这个怪圈的一个重要原因。” 2000年中办下发《2001-20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4年,中组部提出《2004-200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逐步布局包括党政在内的干部人事改革。今年又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部法规文件。有了这些文件,对副职膨胀的限制才算有法可依。 王贵秀表示,减副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不过这次党委减副后,事实上加大了书记的职权,并不利于党内民主,而党政职能的交叉,似乎又加大了党管政府的力度,效果最终如何,还需要观察。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