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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厅发文要求城管部门为保洁员办理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莫瑞宁)昨日,记者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城市保洁员人身安全的保护,省建设厅要求城市市容环境主管部门为道路清扫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

  据了解,由于近日连续发生保洁员工作时遭遇车祸的事故,建设厅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省建设厅要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街路清扫作业单位,应按规定为城
市街路一线清扫工人配备统一的安全防护标志服装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移动交通警示标志。环卫工人作业时必须按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提醒机动车辆通行时减速或临时绕线行驶。

  省建设厅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不按要求为清扫工人配备防护服装、交通警示标志的单位,省建设厅将督促当地环卫主管部门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建设厅还将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减少机动车道人工清扫的范围,特别是减少交通干道的人工清扫。城市环卫部门或道路清扫责任单位须为道路一线清扫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清扫工人被车撞或被无理殴打后的医疗、补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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