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城管撵“走鬼”打伤顾客 实情有待警方查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伤者一方已报警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喻彬,实习生刘志立报道:据反映,越秀区城管执法队昨晚在区庄立交附近清理“走鬼”的行动中,打伤一名在小店门前喝啤酒的顾客。今天凌晨0时45分,记者在458医院看到受伤男子林某嘴角裂开一道口子,鼻梁破裂。

  据伤者林某的朋友姚小姐反映,她是事件的目击者。昨晚11时30分许,她和林某等5位朋友在区庄立交下面一家有牌有证的杂货店门口喝啤酒聊天。突然,一群城管执法人员在区庄立交桥下追赶无证经营的摊贩,当追到该小店门口时,将林某和姚小姐等5人所坐的凳子、摆放啤酒的小桌子统统掀翻。林某等人与城管执法人员理论,并一再声明,他们不是“走鬼”而是顾客。

  执法人员手里拿着手电筒,不分青红皂白朝着林某砸将过去,致林某鼻梁、嘴角等多处受伤。随后,林某被朋友送到458医院治疗。姚小姐说:“那群人非常凶猛,我们用手挡住自己的头,他们仍然猛打我们。”

  林某被送进医院之后,姚小姐等人来到黄花岗派出所报警,要求讨说法。

  记者在该派出所门口,采访了林某等人喝啤酒的小店老板梁某,他说:“我在场,但我不能说什么,相信派出所处理。”记者又向站在梁某身边的一位城管执法人员了解情况。他说,他姓易,是越秀区城管执法大队夜间整治“六乱”专业分队的,当晚是在进行整治“六乱”统一行动。对于林某是如何受伤这一问题,他说:“我不能回答你,要采访就必须按照程序来,经过我们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

  姚小姐表示,他们无法接受这种粗暴的执法行为,将会继续为林某讨公道。“我们既不是‘走鬼’;也没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凭什么殴打我们?!”(报料人姚小姐,三等奖100元)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