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党产条例案排入议程 蓝营:不影响国亲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5:10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0月2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将“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等各版本党产条例草案,排入周五(27日)“院会”报告事项。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表示,国民党与亲民党都反对清算斗争式的党产条例,“国亲目标、方向一致”,彼此关系不受影响。

  据报道,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召开记者
会表示,国民党党产以前“监察委员”黄煌雄的国民党产调查报告为蓝本,以符合“法律”及会计原则的方式,近年来已分三部分逐步清理中。

  曾永权说,对于因历史因素取得,现在眼光看来不合时宜的国民党党产,国民党都已悉数捐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当局仍有疑虑部分,国民党尊重当局提起诉讼追讨的权利;对“合法”取得且当局无疑虑部分,国民党正加速清理,目前处分已逾九成。

  曾永权指出,国民党主张各政党应在公平起点竞争,赞成在“政党法”中以“党产”专章处理各政党党产问题,“政党法”草案也是国民党版“阳光四法”中被列为最优先推动“法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