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每天约有10人来查档案 100多套凶宅惊现南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17:0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近日,记者获悉,一市民为了求购一套低价婚房,竟然在网站上发布消息,希望二手房中介能为他介绍一套低价“凶宅”。

  南京市民竟求“凶宅”

  昨天,记者在西祠胡同网站的一个二手房信息版上找到了这个“求购凶宅”的帖子
。这位名叫“makego”的作者无奈地表示,为了能“结婚找老婆”,愿意求购一套凶宅,而且最好是刚刚出过事的。不少网民认为这个帖子有恶作剧的嫌疑。

  记者设法联系到了这位网民,他告诉记者,发表这个帖子的确出于无奈,为了找—套价廉物美的婚房,他已经跑断了腿。最近,听说“凶宅”很便宜,所以突发奇想,发表了这篇“求购凶宅”的帖子,如果有这么一套位置和户型都不错的房源,他愿意看一看。

  南京有100多套凶宅

  同时,记者又在西祠网上发现一篇号召大家建立“南京凶宅档案”的帖子。发帖者“青衣墨子”号召网友们把所有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都登记下来,便于买二手房者参考。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已有100多套房子被列在了“凶宅档案”的“黑名单”上,正免费提供给市民查询。

  据了解,“青衣墨子”是一位资深不动产经纪人,从业已5年多,他的现实身份是中广置业南京公司的网上交易中心主任,名叫王小军。他告诉记者,目前档案中100多套“凶宅”中,约70%是由网友提供的。记者看到,在他那篇号召建立凶宅档案的帖子下面,网友们的跟帖已达到250多篇,有的公布自己所知的“凶宅”,有的对此发表评论。其余的30%来源,便是王小军本人及其朋友们,从报纸、网络上搜索到的“情报”。

  出于保护房主隐私的目的,网上公布的“凶宅档案”中仅列出了模糊的地址,具体信息只提供给真正需要买该区域房子的人。消息传出后,不少想购买二手房的市民纷纷来询问自己看中的房子是不是“凶宅”,王小军透露:“基本上每天都有8到10个人,专门来查这个档案。”

  “凶宅"比市场价低20%

  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些知名中介的负责人,这些负责人表示,目前南京的中介都没有“凶宅”的档案,只有—些热心的网民在收集这方面的材料。但已被证实是“凶宅”的二手房源,价格普遍会比市场价低20%左右,因此这也是网民愿意求购“凶害’的原因。

  但几乎所有中介的相关负责人都表示,买“凶宅”肯定要小心谨慎,因为这种房源或多或少会给买房人带来心理上的阴影。很多业主甚至因为心理负担太重,最后不得不搬出,或者再销售。但这种房源的销售本身就有很大抗性,因此房主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会更多,往往得不偿失。

  8.5成人坚决不买“凶宅”

  继南京出现“凶宅档案”之后,河南、山西等地也很快有类似事件发生。记者发现,人们对“凶宅”—词的理解都各不相同,谁也说不清“凶宅”到底是什么。

  网民们的意见大都集中认为是“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如凶杀案、自杀案等。有人认为“只要是使住的人婚姻不幸、事业失败的都是凶宅”,有人认为是发生过凶杀案件的房子,更有甚者认为是“闹鬼的房子”。在大多数人的心中,“凶宅”更像是一个抽象概念,并无准确定义。

  也有不少市民觉得根本不存在“凶宅”一说。吴小结就不屑地反问道:“难道死过人的宅子都算凶宅?可并非所有的人都在医院寿终正寝,‘哪个宅子不死人’呢?难道都成了凶宅?”“如果你知道自己的房子是凶宅,你还会购买吗?”搜狐网近期对此展开了一个专题调查。至发稿为止,85.37%的投票者选择“不会买,心里担心”。认为“无所谓,这属于迷信”的仅占6.87%。

  72.73%网友赞同在网上公布“凶宅档案”;而有71.34%的网友表示,会找原房东要求退房。但有趣的是,如果站在“凶宅”房主的角度,被调查者的态度就产生了变化。调查显示,如果自己的房子是“凶宅”,决定不降价销售的占37.65%,适当下调价格但绝不给退房占50.93%,仅有11.42%的人选择让买主退房。

  透明交易保护知情权

  买房子要不要查“家史”?房主与买房者之间的利益又该如何平衡呢?

  “凶宅档案”的发起者王小军认为自己此举并非宣扬封建迷信,而是更加人性化。“因为大部分人都会对非正常死亡的事有所忌讳,更何况是花了多年血汗钱买的居所。”

  王小军说:“凶宅也有它自身的价值,有人介意,有人不介意,对于不介意的人来说就可以接凶宅的自身价值去购买。但是消费者有知情权,而这个权利是很必须的。”

  江苏宏原律师事务所刘成煌律师告诉记者,南京去年已经发生过这类案例。售房时,原房东隐瞒了房子里曾发生过自杀事件,购房者后来得知此事又惊又怒,将房主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决原房东赔偿购房者数万元。

  刘律师提醒:“虽说法律里是没有‘凶宅’一说的,但是消费者有知情权,所有房主有必要向购房者说明与房屋有关的重大事件。当然最合理、合法的办法是在购房前就在合同中达成协议:如果房中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购房者有无权利可提出退房或赔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