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金月涨5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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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0:44 新京报 | |||||||||
北京上调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 本报讯(记者左林)从本月起,北京市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等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上调57元、49元和44元。 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关于2006年调整北京市企业退休、退职、
上述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包括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发放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按月领取的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和生活费,以及按基本养老金调整规定增加的养老金及各项现行规定的价格补贴、生活补贴。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的单位,所需费用在统筹基金中列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