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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警察”帮毒贩改龄逃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1:58 海峡都市报

  N兰州晨报

  本报讯 甘肃临洮县公安局站滩派出所原所长赵树德,8年前因收人钱财为嫌犯改年龄换户籍,导致嫌犯逃脱应有的惩罚。8年后事发,赵树德被拘捕。

  1998年,甘肃警方与上海警方联合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在上海抓获6名毒犯,案件
移送起诉后,除一名叫马讨(化名)的被判7年有期徒刑外,其余2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2006年8月,当马讨刑满释放后,其他案犯家属发现本应被判重刑的马讨竟然能回来,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据检察机关侦查得知,原来,案发后,马讨的家属在明知马讨罪行严重,可能性命难保的情况下,给时任站滩派出所所长的赵树德送去了4.5万元,赵树德收人钱财后,不惜铤而走险,把马讨的户口从广河县迁到临洮县站滩乡落户,在落户时不仅将马讨的民族由“回族”变成了“汉族”,而且为了让他逃脱应有的惩罚,又将其实际年龄改小了整整8岁,使马讨变成了一个“未成年人”。

  赵树德被捕,同事们都不相信他会干出这样的事情,他在同事的眼里一直是个勤恳诚实的“好警察”。据了解,赵树德1998年任临洮县站滩派出所所长,后来任临洮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被捕前任临洮县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

  目前,赵树德案件正由检察机关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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