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方山县出让北武当山风景区管理权严重违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3:17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 黄全权)针对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政府出让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建设权、收益权一事,建设部24日在此间公布了对此事的调查结论:这是一起违反国家关于风景名胜区有关规定、当前土地违法违规中“以租代征”的典型案件。 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94年审定公布的第三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2年10月,方山县人民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经营开发
根据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 调查表明,帅翎贸易有限公司属下的旅游公司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当地村委会签订长达5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将115亩水地、35亩旱平地、29亩河滩地,变为经营建设用地,严重违背了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