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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上合伙盗香烟 主犯一审被判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5: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庆和武志敏记者刘立春)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甘肃农民甫运勤又伙同他人盗窃铁路运输物资,从行驶的列车上盗窃价值22万余元的香烟。昨日上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甫运勤有期徒刑14年。

  今年24岁的甫运勤是甘肃人,在2002年曾因盗窃被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判刑,后刑满释放。2005年3月30日晚,他伙同周兴德等7人(均已判刑)密谋要干一番“大事”。经过分
工,甫运勤等5人从四川广元火车站扒上24041次列车,在列车行驶途中,从车上盗窃由云南昆明发往辽宁丹东的珍品云烟39箱零25条,价值22万余元。另外两人专门租车接应,7人在运赃途中被抓。后甫运勤因患病被取保候审,但他企图逃脱法律制裁,多次传唤不能到案。今年9月,甫在上海被警方抓获。

  昨日上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因甫系累犯,此案中又是主犯,且参与盗窃数额巨大,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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