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错一条路 害了命一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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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5:44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盘锦讯(记者王辉)59岁的人生,竟然有近一半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10月17日上午,曹兴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也告慰了被他亲手杀死的一名乞讨人员! 据了解,1973年,26岁的曹兴明(山东省平度县人)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进行盗窃
1990年,曹兴明再次因盗窃罪被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1年7月,54岁的曹兴明被减刑提前释放。几年之间,他流浪至盘锦。 2006年初,59岁的曹兴明沦落到与人讨饭的地步。 经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7日,曹兴明与在同一旅社住宿的被害人祖文良外出讨饭。 讨饭的时候,曹兴明买了一袋蛋糕和一瓶饮料给祖文良。 18时许,因走错路线,祖文良埋怨曹兴明,接着发生争吵,继而进行厮打,祖文良将曹兴明的嘴角抓破,曹兴明从地上拾起砖头打祖文良的头部,致祖文良倒地,之后,被告人曹兴明又用捡来的电饭锅电源线勒祖文良颈部,致祖文良窒息死亡,尔后逃离现场。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曹兴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感谢盘锦中法胡建、李玉新协助采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