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领错路 一人送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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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6:21 北方晨报 | |||||||||
本报盘锦消息 (李玉新 特派盘锦记者任传运)因为走错路,男子将同伴杀死,这是他在蹲了22年的监狱后,第三次进看守所。近日,他被执行死刑。 今年59岁的曹某是山东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刑,2001年被释放。2002年夏天,曹某来到盘锦认识了来自葫芦岛的66岁的祖某。两人白天出外一起乞讨。今年1月7日,曹某和祖某外出讨饭时因走错路,发生口角。曹某一怒之下用电源线勒死了祖某,随后逃离现场。
不久,曹某被抓获归案。2006年4月,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曹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