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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驾车飞长城最高罚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6: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为加强对长城的保护,规范长城的利用行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长城保护条例》。条例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7种活动禁止在长城上从事:取土、取砖(石)或种植作物;刻划、涂污;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驾驶交通工具,或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举行活动;文物保护法
禁止的其他活动。

  有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长城上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在长城上驾驶交通工具,或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在长城上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在参观游览区接待游客超过旅游容量指标。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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