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村要建免费“法律书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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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7:15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24日讯 (记者卓上雄)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审议通过的“五五”普法决议,未来5年内,海口市的村委会要建立面对农民免费开放的法律图书室。 海口市日前已出台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5个5年(2006-2010)规划,正由各单位贯彻实施。
今天,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决议强调,未来5年内,海口要重点抓好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将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这在海口市还是第一次。 决议要求,海口各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业,要分别建立面对农民、居民、学生和职工开放的法律图书室;村委会、社区要设有法制宣传专栏或橱窗长廊;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要利用所辖范围内的场地、设施、公告栏,广泛开展社会性、公益性法制宣传。 同时,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