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保证书”成呈堂证据 法院支持丈夫离婚诉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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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7:1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文静报道:妻子刚刚写下保证书,却被“聪明”的丈夫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昨日记者从随州曾都法院了解到,台湾人许某与妻子靳某被准予离婚。 据称,1995年5月,40岁的台湾人许某,与时年20岁的靳某在深圳打工时相识,同年10月两人开始同居,2003年生育一女。去年8月30日,两人在省民政厅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靳某承认4天前在家里曾被一个熟人强奸,许某催靳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后,靳某又请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次日,许某要靳某写下保证书:“从今天开始不再与他人来往,不再做对不起老公的事情……” 许某以保证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