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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让其“收入”不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7:4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本报记者)涉嫌受贿人民币90.65万元、美元200元,另有98.747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今日上午,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一案在安庆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综观起诉书,尚军受贿都发生在她于阜阳任职期间,从阜阳地区、阜阳市中院副院长、院长,阜阳市副市长,到阜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尚军一路收钱。送钱的41人中既有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也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工程承包人以及有关案件的当事人。最终,尚军将自己送上了法庭。

  10余下属为提升送钱

  1992年1月至1997年8月,尚军任原阜阳地区、阜阳市中院副院长、院长,任职期间,她大肆收受本院及下级法院工作人员贿赂,为他们的职务升迁、人事安排等打招呼。这期间,共收过10余人的贿赂共计30余万元。这些钱有些是尚军亲自收的,但大多数是经家人转给尚军的。在尚军的关照下,行贿者大多得偿所愿。

  在这些钱中,最大的一笔是13.2万元,是1995年阜阳市一县级法院工作人员为弟弟、表弟毕业分配,为自己停职检查后复职、职务升迁等送的钱,尚军每次都欣然笑纳。

  案件当事人的钱也收

  除收下属供奉外,尚军还通过帮民事案件当事人摆平案件收取贿赂。1996年初,阜阳市某加工厂厂长董某为离婚案件请尚军帮忙。案件办结后,董某送给尚军2000元表示感谢。1997年上半年,董某又因朋友王某某经济纠纷案件请尚军帮忙。几天后,董到尚军家送给尚军3000元。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尚军收的钱多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而行贿者托付的事也大多得到解决。

  建筑商为揽工程行贿

  尚军任阜阳中院领导后,法院办公楼、审判大楼等工程也为其带来不菲的“收入”,共有40多万元。最多的一次,尚军从一个建筑商那里收了32万余元。

  1996年8月底9月初,阜阳某建筑公司总经理顾某,为能承建阜阳中院审判大楼地下土建工程,到尚军办公室请其帮忙,送给尚军人民币现金10万元。同年9月份,尚军决定将工程交由该公司承建。10月7日,土建工程如期开工,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为请法院提前支付工程款,顾某又送给尚军5万元,10月15日工程款150万元支付给该公司。1997年元旦前后,顾某为能承建阜阳中院审判大楼主体工程,再次送给尚军10万元,尚军收下后,顾某如愿以偿。为感谢尚军,1997年春节前顾某送给尚军5000元。同年5、6月份,为让阜阳中院按期支付工程款,顾某又送给尚军5万元。不久,尚军安排转付了工程款。此外,1997年7月份前后,在顾某公司案件执行及工程款上,尚军都给予了关照,顾某送给尚军人民币现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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