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者勒索38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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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0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获悉,某网站记者李某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向一家日用品公司负责人索要380万元的“劳务费”,并最终敲定为10万元。 在拿钱当天,李某被警方抓获。 23日记者获悉,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诉至北京朝阳法院。 记者了解到,李某出生在河南农村,1996年,他获得大专文凭后,开始在一家报社做采编工作。这期间,他因犯诈骗罪于2004年4月7日被朝阳法院判处拘役,同年5月23日刑满
(据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