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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者勒索3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0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获悉,某网站记者李某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向一家日用品公司负责人索要380万元的“劳务费”,并最终敲定为10万元。 在拿钱当天,李某被警方抓获。 23日记者获悉,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诉至北京朝阳法院。

  记者了解到,李某出生在河南农村,1996年,他获得大专文凭后,开始在一家报社做采编工作。这期间,他因犯诈骗罪于2004年4月7日被朝阳法院判处拘役,同年5月23日刑满
释放。出来后,李某在北京的一家网站干上了记者。今年6月间,李某以将要在多家媒体上报道对“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有负面影响的文章相威胁,向该公司勒索人民币380万元。6月25日12时许,李某来到朝阳区福建大厦,从该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刘某处索得10万元后被警方抓获。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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