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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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8:0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西安10月24日电(记者 刘林、储国强)在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部分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中,涉及北京金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建生合同诈骗一案23日二审审结,陕西省高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刘建生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8月16日,北京金石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省农电局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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