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辆违章“警车”受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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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9:20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今年10月1日起,辽宁省公安厅出台并试行《辽宁省警车(含辽O号段车辆)及武警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并集中开展整治警车(含辽O号段车辆)交通违法行动。沈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与交警支队成立联合检查组,于10月20日、23日两天,在市内五区设卡拦截检查,对警用车辆(含辽O号段车辆)及地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仅在23日当天,就查处了38辆违章“警车”。
在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发现存在交通违法或违规问题的车辆38台,其中包括套用公安牌照车辆3台,挪用公安牌照车辆7台,有牌无档车辆3台,违反2004式警车制式外观标识车辆2台,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车辆8台,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含辽O号段车辆)9台,拒绝检查车辆4台,司机未着警装驾驶车辆2台。所有违法违规车辆及相关人员均根据有关规定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本报记者崔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