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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性格”成贬义 台法学界加强法律伦理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9:54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10月25日电 针对台湾律师的社会声望近年来逐渐下滑,尤其是具有律师背景的政治人物“知法玩法”,道德水平不符合社会期待;台湾东吴大学将编撰“法律伦理教科书”,列入SOGO礼券案等作为教材,以加强伦理道德素养,作为法学教育改革的重点;预计2007年底正式出版,创下岛内法学教育首例。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东吴大学法学院长潘维大表示,目前考选部已初步决定,从20
11年起,“法律伦理”将列为“司法官”与律师考试的必考科目,足见“法律伦理”受重视之程度正不断提升。

  近年来陈水扁以律师治台的领导风格引发争议,其擅于答辩、咄咄逼人的特性,让外界对“律师性格”留下深刻印象。潘维大感叹,所谓“律师性格”应该是指站在公平正义的一方,但如今社会大众却普遍对“律师性格”有负面解读,反而认为律师就是玩弄“法律”以对自己有利解释。律师已经变被污名化,简直变成一种耻辱。

  潘维大表示,美国律师伦理的相关条文规范高达1000条,但是台湾“律师法”却不到10条,岛内也缺乏“法律伦理”的教材。东吴法学院已计划汇整个案,包括SOGO礼券案、律师能否提供当事人教战守册等,列入“法律伦理教科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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