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等12类医疗广告禁上报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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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0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从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再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紧急发出了上述通知,并提出7项禁止性规定。 无痛人流等医疗广告禁上报刊
这份《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中指出,目前仍有部分报刊继续刊载内容虚假、格调低下的违法广告,严重影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为此自今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治疗无痛人工流产等内容(见右表)的医疗广告,指出待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施行后,再按照新的规定执行。要求报刊应坚决禁止刊载虚假违法广告,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可信,广告用语文明规范。 报刊广告将列入出版审读内容 同时还要求,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禁止刊载传播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广告;禁止刊载介绍赌博技术的广告;禁止刊载介绍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麻醉专用药等各种用于犯罪技术的广告;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内容不得出现在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广告中。 此外,禁止以军队单位或军队人员名义、形象或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药品、医疗广告宣传;禁止对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进行广告宣传;非法印刷品广告还不得随报刊发行配送。 附:12类禁刊广告 1.尖锐湿疣 2.梅毒 3.淋病 4.软下疳等性病 5.牛皮癣(银屑病) 6.艾滋病 7.癌症(恶性肿瘤) 8.癫痫 9.乙型肝炎 10.白癜风 11.红斑狼疮等疾病治疗广告 12.治疗无痛人工流产广告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