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分之一警力下到社区和农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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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10 新华网 | |||||||||
为了让警察从乡镇派出所和机关走出来,融入城市社区和农村,浙江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工作意见》,要求从事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警力原则上不少于派出所总警力的三分之一,社区和驻村民警5年不换岗。 浙江省是全国较早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省份之一,目前全省已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3558个,共配备社区和驻村民警7014名,占派出所总警力的36%。
(记者方列)据新华社电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