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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将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0:26 新华网

  新华社信息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黄全权)从明年1月1日起,由建设部制定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根据这一办法,包括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等在内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将可公开查询。

  根据《办法》,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包括原始登记凭证和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
利的记载信息。其中,前移、消灭或限制的具体依据等。后者则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

  《办法》明确,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房屋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妥善保管房屋权属登记资料,及时更新对房屋权利记载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

  《办法》要求,查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扩大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办法》的制定实施将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作用,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屋交易秩序,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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