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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刑毒贩改年龄逃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11:32 汉网

  据《兰州晨报》报道8年前,甘肃警方与上海警方联合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在上海抓获6名毒犯,案件移送起诉后,除一名叫马讨(化名)的被判7年有期徒刑外,其余2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

  8年后,当马讨刑满释放后,其他案犯家属发现本应被判重刑的马讨竟然能回来,遂向有关部门举报。

  同案犯家属举报的情况,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祖籍广河县的马讨,户籍竟然不在广河县,而是在1998年案发后被迁到了临洮县。更为让人吃惊的是,不仅马讨在临洮的户籍年龄比在广河时的实际户籍年龄小8岁,而且连他的民族也由“回族”变成了“汉族”。检察机关根据这个“假户口”,经过深入侦查,所有事情的真相都集中在了当时任临洮县公安局站滩派出所所长的赵树德身上。

  检察机关经过侦查,案情真相大白。原来,马讨的家属在明知马讨罪行严重、可能性命难保的情况下,给时任站滩派出所所长的赵树德送去了4.5万元,赵树德收人钱财后,不惜铤而走险,把马讨的户口从广河县迁到临洮县站滩乡落户,在落户时不仅改变了民族,为了让马讨逃脱应有的惩罚,还将其实际年龄由24岁改为16岁,使马讨变成了一个“未成年人”。日前,赵树德被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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