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强调各种所有制遵守统一市场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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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22: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张宗堂、王娅妮)按照正在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是在统一的市场平台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的,都要遵守统一的市场“游戏规则”。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27日就物权法草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修改情况的汇报时表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
胡康生说,物权法讲的平等,主要是各种市场主体对相同的物权享有同等的权利,适用相同的市场交易规则,当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侵害人应当承担同样的民事责任。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的要求,目前的物权法草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集体的和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草案的诸多具体规定,都体现出对国家的、集体的和私人的合法财产给予平等保护的精神。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