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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不该受冷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4:49 新民晚报

  近日,有“全国公益诉讼第一人”之称的丘建东向福建省上杭县政府递交了一份申请书,为他的一起公益诉讼,申报475元行政奖励。公益维权者向政府申报行政奖励,这在全国公益诉讼者中尚属首创。

  自认惠及30万市民申请475元行政奖励

  近日,丘建东通过信访局向上杭县人民政府递交了《要求人民政府对公益诉讼行为给予行政奖励的信访书》,在信访书中,向上杭县人民政府提出了475元的行政奖励请求:请求被信访人(指县政府)奖励信访人475元,用于等值弥补信访人因公益诉讼向上杭县人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及精神鼓励等。他此次申请奖励,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状告邮政局的一场公益诉讼,促使当地同城特快专递从20元降到10元,让许多消费者受益。

  县政府给了800元口头表示就是奖励金

  丘建东认为,既然法律有规定,公益诉讼者当然可以找上杭县人民政府报功要奖。30万上杭人民将受惠于新的邮资政策,受益人所在地的“父母官”应该为受益的人民买一张单。这份申请奖励书写给信访局转县政府收,不料信访局出函驳回了丘建东的申请:降价属实,但并不是你的诉讼结果,巧合而已。对此,丘建东有不同意见,正当他准备提出信访复查时,突然有了转机。上杭县人民政府派人送丘建东800元人民币,口头表示这就是奖励金。

  希望以此推动落实公益诉讼行政奖励制

  丘建东称,申请奖励的目的主要不在于475元,而是希望以此推动公益诉讼行政奖励制度的落实,从而能让参加公益诉讼的人更有积极性。他说,过去政府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予以奖励,但是“公益诉讼”总是受到冷遇,可能是因为公益诉讼老给政府添麻烦。但公益诉讼往往涉及对一项制度的改革,受益者为数众多。他希望,自己的申请能够促进政府出台《公益诉讼奖励实施办法》。丘建东还认为,政府和消委会也应该设立一个“公益诉讼基金”,以此推动公益诉讼。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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