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规范再审行为 解决申请再审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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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7: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王娅妮、任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30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表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申请再审过程中,个别法官上下推诿、敷衍塞责,导致申请再审难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肖扬说,申请再审工作是人民法院依法改正确有错误判决的重要渠道,也是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改进审判工作的重要窗口。为此,人民法院加强了再审立案的制度建设
2005年5月至2006年9月,全国各级法院审结再审案件63965件,依法改判21410件。同时推广判后答疑制度,案件承办人就判决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和适用法律方面,向申诉或申请再审当事人进行解释和说明,提高初访接待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对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没有问题的,及时通报情况并说明原因。经审查发现判决确有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