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吵架 夫偷偷录音去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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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08:1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禄成聪)离婚本是夫妻间的事,但近日大渡口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婆媳却成了主角,婆婆当庭列举儿媳4条“罪状”,丈夫也拿出偷录的妻子与公婆吵架过程的录音证明妻子不孝,要求法院判两人离婚。庭审结束后,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 公婆双双出庭作证
;10月25日,大渡口法院开庭审理了许某起诉要求跟妻子何某离婚一案。“她跟我父母关系很僵。”许某称,他与妻子1997年结婚,次年生个女儿。去年8月20日,许的父母从老家来大渡口带孙女,此后公婆与儿媳之间争吵不断。与通常的离婚案件有所不同的是,男方许某的父母作为离婚案中的关键人物,双双出庭作证,要求法院判儿子与儿媳离婚。 法庭上,婆婆详细列举出儿媳的4条“罪状”:经常回家很晚,严重影响家人休息;频繁生事、找茬,与公婆吵架;今年8月20日,儿媳与婆婆在如何照料孙女上发生争执,之后竟出手打婆婆;曾看见儿媳用夹子夹儿子,太狠心。公婆均表示,离婚是最好选择。 丈夫偷录吵架当证据 许某表示和妻子的婚姻已无法调和,他甚至还当庭提交了两份他偷录的妻子与公婆吵架过程的录音资料,一份录音里是一次何回家很晚与公婆争吵,言辞非常激烈;另一份录音内容是许曾经跟何协商离婚,何提出一些条件后表示同意离婚。 据法官介绍,录音也是收集证据的手段之一,只要录音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就会将录音认定为证据。但是,该案中由于女方也承认了与公婆关系不和的事实,所以就没有必要将录音作为证据。 妻子索要6万损失费 面对丈夫的起诉,何某承认自己和公婆的关系不和,但婚姻关系还可维持。“如果非要离婚,他必须赔偿我6万元损失费。”何称,她生下女儿患上妇科病丧失生育能力,应该得到赔偿。 庭审结束后,何某提出赔偿5万元就同意离婚,但许不同意,法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