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土库曼打击3股势力合作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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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22: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4月3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 相关专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