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与第一单江湖生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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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59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 |||||||||
2万元与第一单江湖生意 认识杨文的村民大都觉得外出打工那几年有着善良品性的杨文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变化。但事实上,2001年杨文战友得知他在东莞很困窘,便接他来到了深圳。 从深圳开始,杨文的生活陡然转向。
他认识了同乡张志新——在1年后的凶杀案中,张志新负责通风报信。 年长两岁的张志新表现出同杨文一样的性情,好强,讲江湖义气,不爱说话。他外出打工的经历跟杨文很也相似:还在1980年代,父亲张又生办厂亏损了16万元之多,他也试图考虑为家庭减负,在初中还剩最后一个学期时,便辍学打工。张又生气得用手指粗的树枝打得儿子满地翻滚,但他一声不吭,依然走了。 开始时,杨文以开摩的为生。摩托车是几个战友凑钱买的。但他没钱办驾照、上车牌,一个月后摩托车被当地交警没收,丢掉了惟一的生活来源。不能否认这件事带给杨文的影响——“此后杨文开始整天与张志新混在一起。”律师王利民说,“谢冰早就认识张志新,时常请张去吃饭,喝酒,K歌,有时候也带上杨文。” 有媒体称谢冰是澳门葡京赌场的“马仔”。在法庭上,他被控向杨文、张志新提供资料、佣金和枪支。 在事发前一段时间,杨文的身份更像是谢冰的“打手”。“杨文和张志新曾替谢冰办过一次事情,到广州一家公司,砸了公司电脑。为此,谢冰给了杨文和张志新一共2万元钱。”王利民说。 据王利民回忆,杨文在看守所讲述这些往事时,眼神闪烁,语气凝重,但却“异样地平静”。 这被认为是杨文抽身进入“江湖”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可能是江湖义气害了我。”开庭期间,杨文这样对媒体说。 砸公司分得的1万元拥金,几乎是杨文在东莞打工一年的全部收入。这是杨文第一次受雇于人,1万元对一名普通民工实在有太大的诱惑力,事实上也没遭遇太大的风险。从目前掌握的材料分析,这一次“受雇”对于杨文影响深远,为其后的受雇杀人埋下了伏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