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选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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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59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 |||||||||
最后的选择 自1998年离开家乡,时隔4年后,这个连“小偷”污名都难以接受的农村青年却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扣动了扳机,神情冷峻——为的是获得17万港币,以及“在乡亲们面前光彩一番”。
深圳检方在起诉书中对杨文案的描述:2002年10月,刘一贤雇请谢冰找人杀害香港商人、亿万富豪林汉烈,刘一贤为此支付谢冰报酬200万港元。后刘一贤为谢冰提供了林汉烈的照片,告知谢冰有关林汉烈的生活习惯、所驾车辆牌号等资料和信息。刘一贤还指使他人向谢冰提供作案用的枪支。一个月后,谢冰在深圳一酒吧用40万港元雇请杨文和张志新去香港杀害林汉烈,张、杨两人表示同意。此后,杨文和张志新开始为实施杀害林汉烈做准备。 一个月后杨文案发。 4年后的2006年10月27日,深圳的最后一次庭审,似乎意识到大限已到,在作最后一次陈述时,杨文如同编排好的黑帮电影里的情节一样,缓缓地从被告席上站起,面色苍白:“我不奢求重生的机会,请求法庭判我死刑。希望所有的人,尤其是我的战友们,不要成为金钱的奴隶。” 语毕,杨文转向旁听席,向受害人的家属,深深鞠了一躬。 听完儿子的陈述,旁听席上的杨立夫已是泪流满面。 自请死刑,或许是杀手杨文人生的最后一次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