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扁嫂因机要费案被起诉 涉贪渎伪造文书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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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4:05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案传陈水扁夫人吴淑珍遭检方依贪渎、伪造文书等罪起诉。原本外界不看好检方会办到“第一家庭”,如今吴淑珍遭起诉,颇令人意外。 据报道,根据陈瑞仁检察官的调查,陈水扁与吴淑珍共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假藉“国务机要费”核销机会,连续诈取新台币1480万408元。
“国务机要费”案起诉被告如下:包含吴淑珍、马永成、“总统府机要”陈镇慧、“总统府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曾天赐和李碧君缓起诉2年。 相关专题: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