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总统府”与陈水扁对机要费案说明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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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6:28 中国新闻网 | |||||||||
7月19日 "总统府"说明:"总统"因岛内外公共联系及民间"外交"工作需要,交由"总统府"机要室委托专人进行必要之工作,其所需之相关费用皆依据规定据领结报,无所谓贪渎不法情事。 7月28日 "总统府"说明:对于外界质疑的发票问题,希望民众了解并尊重"元首"推动"国务机要"工作的必要性及复杂性。
7月31日 "总统府"说明:陈水扁相关报支皆依程序办理,绝无徇私、中饱私囊情事。 8月7日 陈水扁在"总统府"接受陈瑞仁密讯。 8月12日 陈水扁称"国务机要费"使用,是转型期后遗症,在改革过程中,不能说过去不可以、过去不对的,就可以原谅,而现在的不可以,就说成是特权、是贪渎,不能有双重标准。 8月20日 吴淑珍在玉山"官邸"接受陈瑞仁密讯。 9月5日 陈水扁称:"国安"密帐、"总统"的私房钱全部缴库后,"机密费"不够,必须要动到其他的"国务机要费",所以有很多我们不得不的便宜措施。这一部分我们用其他的单据、发票把它领出来,全部用在公的方面,绝对没有纳入到私人的口袋。 10月2日 "总统府副秘书长"卓荣泰表示:"国务机要费"核销单据中,确实有购买童书及男表发票,但没有李慧芬对外所称购买女性内衣的发票。"发票"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在于钱的流向绝未中饱私囊。"总统府"自今年9月起取消以往用领据支领"国务机要费"半数的作法。 10月5日 "总统府"说明:"总统"只有提供单据,并未提出所谓"工作人员"名单给检调单位。 10月23日 "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在"立法院"表示,只要是陈水扁或是其夫人吴淑珍涉及弊案,"总统"就会下台负责。 10月24日 "行政院长"苏贞昌答询时表示,如果政治人物涉案,就应该下台,"总统"或其夫人也不例外。 (资料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相关专题:陈水扁陷入家庭丑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