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公路公司原副总受贿80万 庭上大谈政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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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4:02 国际在线 | |||||||||
短短几年内,我省交通厅已有连续三任厅长纷纷“落马”,收受贿赂数额也一任高过一任,从30多万元、100多万元高到1900万元,使得交通系统的“腐败”现象引得世人关注。昨日,我省交通系统再曝出一条爆炸性新闻: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恒在修建机场高速路上接受承包商80万元好处费,因涉嫌受贿罪要上庭受审。然而,自从刘恒被“双规”以来,该消息一直被封锁从未向外界透露,为此记者前往二七区法院了解事情真相。
刘恒其人 曾是优秀青年企业家 刘恒,今年43岁,硕士研究生,政协委员,案发前担任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抓高速公路的养护工作,还曾因业绩优秀入选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那年,我省只有9人入选,刘恒就是其中之一。”了解刘恒的人告诉记者。 昨日9时许,二七区人民法院二楼大审判庭内座无虚席,记者发现检察系统和交通系统都组织了工作人员前来旁听。 “我们是来观摩学习的。”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 而坐在前排的全是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他们每人手里拿一个小黑本,显然是来接受教育的。 “传被告人刘恒到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刘恒被法警带到法庭。此前,记者从熟知刘恒的人士处获悉,刘恒平常春风得意,头发也梳得很光鲜。但昨日庭上,刘恒面色沉重,头发已成灰白色,在接受审判长询问时,也是老老实实回答,完全判若两人。 “在单位里,他并不是那种特别张扬的人,给人的感觉是,做事很认真踏实,没想到他会出事。”一位工作人员说。记者在法庭上发现,一次刘恒扭头突然看见了自己的老同事都坐着后面,就友好地向同事们点头示意,而有的同事也给他点头示意。 庭审实录 靠“机场高速路”受贿80万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9月,被告人刘恒在担任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其分管养护工作之便,收受承揽郑州至新郑高速公路改善工程的河南省天时公路工程公司经理黄道林“感谢费”80万元,分别存入了刘恒在深圳开设的个人账户。为了避免暴露财产,刘恒于2001年8月16日至12月16日期间,分多次将该款项取出,并以张伟和刘会娜的名字存入多家银行。2003年12月,在省纪委对其查处期间,刘恒主动交代这起犯罪事实,并将赃款全部上缴。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