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执行传唤"公告发出 被执行人限五日内还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7:2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玄武法院今日发出全市首张“执行传唤”公告,勒令被传唤的被执行人,在传唤公告发出5日内,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这张编号No.1的玄武法院《执行传唤公告》载明:“为切实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现将本院部分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告。下列被执行人均未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内履行债务,现传唤其在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到本院履行义务,逾期
《公告》还指出,对于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对抗、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采取严厉的执行和制裁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同时向全社会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并承诺“据此执结案件的,法院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并严格保密”。线索征集电话:854783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