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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回应扁指责:除非扁妻认罪否则无延讯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0:2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6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针对陈水扁批评侦办“公务机要费”案的台“高检署查黑中心”忽略人权、泄漏机密,台“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昨天表示,检方在10月31日就已经摊牌,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吴淑珍愿意认罪,否则检方不会主动讯问。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检方侦办“公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以贪污罪被起诉。陈水扁回应称“查黑中心”未第二次讯问吴淑珍,忽略人权。

  对此,陈瑞仁表示,“查黑中心”曾与台当局“总统府”协商,在10月18日到24日间讯问陈水扁夫妇,而且要同时讯问、隔离讯问,但台当局“总统府”当时却称有重要事项,时间上不方便。

  陈瑞仁未透露是何重要事项,不过,据台媒了解,正是“美国在台协会处长”杨苏隶发表限期通过“军购案”最后通牒一事。

  据报道,陈瑞仁10月27日晚间侦讯陈水扁时,曾询问吴淑珍是否方便同天接受讯问,陈水扁以吴淑珍健康为由拒绝,所以当天只讯问了陈水扁。

  陈瑞仁说,“查黑中心”随后特别派出书记官随行,将吴淑珍的传唤通知送达,强调希望11月1日讯问吴淑珍,而台当局“总统府”则回复希望将讯问延到11月5日;但当时其他人员已经被讯问,吴淑珍很可能会根据这些人的侦讯内容更改供述,所以台检方认为,除非吴淑珍接受讯问的目的是认罪,否则没有再次侦讯的必要。(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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