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环保局拟提高对“噪声污染”处罚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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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1:28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新华社合肥11月5日电 合肥市环保局已经提交了《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初步修改报告,提请修订该条例,提高对噪声污染处罚的标准,同时梳理并明确相关行政审批责任。 据统计,每年涉及噪声污染方面的投诉近2000件,约占投诉总量的65%。合肥市虽然在1998年出台了《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执法实践活动
噪声污染管理难以到位,与多部门职能交叉共管有关。如建筑工地清运渣土由市容部门审批,按规定只能在夜间作业;而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施工车辆则由交通管理部门放行,在白天也不允许进入市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