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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旧电梯月内消除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0:41 新京报

  最后206台电梯整改资金将到位;《电梯维修管理办法》年底出台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11月20日之前,北京尚未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的206台老旧电梯资金将全部到位。北京市建委日前消息,到11月底前将基本消除老旧居民住宅电梯安全隐患。

  北京老旧居民住宅电梯投入运行始于上世纪80年代。截至目前,在需要整改的588台老旧电梯中,有382台落实了整改资金,其中327台完成了隐患整改,另外55台老旧电梯也在整改过程中。此外,因产权单位过于分散、资金筹措困难等因素,目前,尚未落实隐患整改资金的还有206台电梯,资金缺口达5000多万元。

  根据相关要求,老旧居民住宅电梯的产权单位是电梯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出资主体,要负责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资金,且承担电梯安全隐患整改的义务。对已经落实整改资金的,应当立即开展整改;对尚未落实整改资金的,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

  据了解,为建立一套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的机制,相关部门正着手修订《电梯维修管理办法》,该办法年底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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