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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推行以劝代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1:57 重庆晚报

  一辆车被查出欠缴养路费,仅滞纳金就高达40多万元;安徽来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北京同一地点违反禁行规定105次,均让隐蔽的摄像头拍摄下来,被告知须交罚款上万元……

  在一些部门、地方的一片“罚”声中,另一个声音的出现却让人侧耳:“以劝代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全面推行的这一“新政”,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引发了人们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深思。

  5种指导方式以柔克刚

  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说,工商行政执法长期偏重处罚,缺乏柔性的事先防范、教育和事后回访,致使违法行为难以杜绝。同时,由于处罚伸缩性大,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地区执法部门和不同执法人员的处罚结果不同,无形中给一些执法人员创造了捞好处的“寻租”机会。

  为改变这一状况,10月31日,北京市工商局宣布全面推行主体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管理责任建议、典型案例披露等5种柔性行政指导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不再“一罚了之”。

  以人为本还是挑战法律?

  北京市工商局此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这一管理方式体现了人性化管理,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也体现出一种信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博士井敏说。

  然而,在多数人肯定的同时,也有人担心:不管是“轻微”还是“严重”违法,都同样违反了法律、法规,应“违法必究”。“以劝代罚”干扰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此问题,北京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胡莉蓉解释,新推行的行政指导方式将重点解决三类问题:一是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提前提示告知;二是有违法行为,但法律无具体罚则;三是法律有明确罚则,先责令违法者限期改正,否则依法处罚。行政指导主要解决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有违法行为但无具体罚则等问题。

  行政执法呼唤“人性化”

  不少专家认为,“人性化执法”对执法人员要求更高,不仅不会削弱法律的威严,反而会让人更容易接受。

  清华大学行政法学教授于安说,北京市工商局的做法能否在其他行业、领域推广不可一概而论;但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对大多数可罚可不罚、可追究可不追究的行为,还是应以行政指导手段为主。

  据新华社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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