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浩要求重抓“低保五保”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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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2:3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王茗 陈永君 为您报道 省委书记陆浩在省民政厅关于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及此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上作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出发,将这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这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陆浩在批示中指出: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
相关新闻 农村特困户 每人年补最少600元 本报记者 王茗 陈永君 为您报道 新出台并从即日起开始施行的《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规定,农村困难户每人每年将享受到不低于6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县、区、市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均纳入保障范围。 保障标准 每人每年最低600元 各地的保障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600元确定。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户及结扎户适当高于其他一般人员的标准。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按季度可领到最低生活保障金。 保障对象 六类人不在保障范围 凡具有我省农业户口且在农村居住一年以上、上年度家庭年收入低于所在县、区、市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应纳入保障范围。以下六类情形的人员无缘享受最低保障: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具有赡养关系,而赡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当年因违法犯罪受过打击处理或正在执行刑罚的;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暂不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