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费案/时间不符蓝委:卡西迪经费要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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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6:23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7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检察官陈瑞仁侦办机要费的起诉书中提及秘密外交C案与F案,其中,C案所指的卡西迪公关公司,所申报的时间与“国安局”所指受台湾委托的时间不符,蓝委昨天要求调查此笔经费去向,以免发生弊端。 据报道,2000年政党轮替后,扁政府高层曾指示“国安局”透过诚泰基金会付钱给卡西迪公关公司,继续与卡西迪合作到2003年6月,内容款项以奉天项目的经费为主。但检察
纵使资料无法说明“国安局”持续与卡西迪合作,“国安局”10月24日仍发布新闻稿,紧咬“国安局”与卡西迪之间的合作关系,指合作关系始于1994年7月,止于2003年6月。“国安局”薛石民接受陈瑞仁讯问时表示,“国安局”负责1994年到2003年的经费,只管付钱给诚泰,至于他们如何交给卡西迪、钱去了那里与“国安局”无关。 美国司法部也公布过去10年接受外国委托的纪录,1997年到2000年“国安局”都透过台综院付钱给卡西迪,每年金额80万美元到100万美元以上不等,但2000年台湾政党轮替后,卡西迪在2000年下半年申报收取台湾的经费,骤降至6万多美元,显然民进党政府与卡西迪合作意愿低。 资料指出,卡西迪从2001年起就未代理台湾,但台湾政经研究所TSI于2004年8月5日,曾透过福特公司与卡西迪签约,TSI名称也因此首次出现在司法部纪录中,但TSI在2004年8月以前从未出现。 资料显示,TSI在2004年付给卡西迪的13万5000美元,刚好与陈瑞仁起诉书中所言雷同,诚泰基金会以每期13万5000美元的数目,和卡西迪签约两年分八期付款108万美元的金额刚好吻合,这笔庞大金额的去向,若不察清楚,恐怕又得落人口实了。(千寻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