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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呼唤“人性化”(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10 山西日报

  

行政执法呼唤“人性化”(图)

  ———“以劝代罚”引发的思考

  一辆车被查出欠缴养路费,仅滞纳金就高达40多万元;安徽来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北京同一地点违反禁行规定105次,均让隐蔽的摄像头拍摄下来,被告知须交罚款上万元……
在一些部门、地方的一片“罚”声中,另一个声音的出现却让人侧耳:“以劝代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全面推行的这一“新政”,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罚款=行政执法?“以罚代管”导致不和谐

  “行政关系不和谐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一些部门‘以罚代管’‘野蛮行政’,在处罚前并没有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提示,服务意识差,管制意识强,导致矛盾激化。”全国政协委员李汉宇对此忧心忡忡。不少专家提出,以罚款多少论英雄与一些地方的财政体制不无关系,也反映出一种“惰政”习气。

  为改变这一状况,2006年10月31日,北京市工商局全面推行主体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管理责任建议、典型案例披露等5种柔性行政指导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不再“一罚了之”。

  此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然而,在多数人肯定的同时,也有人担心:不管是“轻微”还是“严重”违法,都同样违反了法律法规,应“违法必究”。“以劝代罚”干扰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昙花一现还是治本良药?

  “以劝代罚”需要长效机制“以劝代罚”能否成为治本良药?清华大学行政法学教授于安说,行政指导具体针对什么样情况应有更明确规定,要防止行政机关不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

  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我国相当多的行政机关以处罚代替教育,而且多数情况下,罚款之后违法状态并未中止。“现在很多行政执法部门就等着有人违法,之后好收罚款。”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深律师邱宝昌说,“人性化执法”对执法人员要求更高,不仅不会削弱法律的威严,反而会让人更容易接受。

  北京市工商局的做法能否在其他行业、领域推广不可一概而论;但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对大多数可罚可不罚、可追究可不追究的行为,还是应以行政指导手段为主。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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