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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呼唤“人性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30 扬子晚报

  一辆车被查出欠缴养路费,仅滞纳金就高达40多万元;安徽来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北京同一地点违反禁行规定105次,均让隐蔽的摄像头拍摄下来,被告知须交罚款上万元……

  在一些部门、地方的一片“罚”声中,另一个声音的出现却让人侧耳:“以劝代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全面推行的这一“新政”,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引发了人们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深思。

  罚款=行政执法?

  “行政关系不和谐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一些部门‘以罚代管’‘野蛮行政’,在处罚前并没有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提示,服务意识差,管制意识强,导致矛盾激化。”全国政协委员李汉宇对此忧心忡忡。北京一家企业的法代表人向记者反映,有些执法人员不问青红皂白就罚款,被罚者稍有不从,便加重“罚码”,吓得企业四处找关系。北京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胡莉蓉认为,这恰恰反映了传统行政执法理念上的偏差。过去,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以罚款多少论英雄。

  不少专家提出,以罚款多少论英雄与一些地方的财政体制不无关系,也反映出一种“惰政”习气。长期以来,罚款几乎成了行政执法的代名词。

  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说,工商行政执法长期偏重处罚,习惯使用刚性手段进行罚款处理,缺乏柔性的事先防范、教育和事后回访,致使违法行为难以杜绝。同时,由于处罚伸缩性大,无形中给一些执法人员创造了捞好处的“寻租”机会。为改变这一状况,2006年10月31日,北京市工商局宣布全面推行主体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管理责任建议、典型案例披露等5种柔性行政指导方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不再“一罚了之”。

  “以劝代罚”引发热议

  “行政指导将对传统行政执法理念带来巨大冲击。”张志宽认为。此举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这一管理方式体现了人性化管理,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也体现出一种信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博士井敏说。同样,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之昉也认为,这样最直接的好处是使执法行为更人性化,行政相对人更易接受。行政指导制度以指导和告诫为主,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处罚,在不少国家已较为普遍。李汉宇说,这是良好的尝试,行政机关主动“放下架子”,为民服务,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趋势。

  行政执法呼唤“人性化”

  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我国相当多的行政机关以处罚代替教育,而且多数情况下,罚款之后违法状态并未中止。

  “现在很多行政执法部门就等着有人违法,也希望有人违法,之后好收罚款。”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深律师邱宝昌说,在一些地方,罚款不仅成了行政执法的手段,也成了目的。

  不少专家认为,“人性化执法”对执法人员要求更高,不仅不会削弱法律的威严,反而会让人更容易接受。(据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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