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上月案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7:56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蔡梨生 通讯员 潘峰)昨日,武汉警方向媒体通报该市上月案情: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同时破获了一批先前发生的,有影响的案件。不过,警方同时提醒,每年的第四季度都是刑事案件、火灾、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因此警方不敢放松工作,而市民也不要放松警惕。 警方提醒:每年第四季度都是刑事案件、火灾、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广大市民要积
一是冬季昼短夜长,为防不法侵害,广大群众首先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尽量避免在偏僻路段行走;取款时要提高警惕,取款后最好不要单独行动。 二是年终岁尾,犯罪分子具有“捞一把”的心态,银行金融系统、商业销售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经营摊点摊位等资金往来数额较大的重点部门和部位,要加强防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恶性盗抢案件的发生。 三是进入冬季,风干物燥,容易引发火灾,有关商业部门和大型人员活动密集场所,要及时查找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广大市民应主动做好观念预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