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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编剧赵耀民参与创作《长恨歌》剧本,同名电视小说却未见其名 《长恨歌》编剧讨要署名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5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陈轶珺)根据王安忆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长恨歌》今年4月在沪播出后,成了一大收视热点。然而,该剧编剧之一赵耀民与制作方上海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影视”)却接连打起了署名权官司。

  参与创作剧本却未署名

  赵耀民是我国有名的编剧,他所编写的话剧有《良辰美景》、《原罪》和《金大班的最后一夜》等。2003年9月25日,赵耀民受海润影视之邀,将《长恨歌》改编电视剧本。但由于档期问题,他只写了王琦瑶年轻部分的戏,即电视剧中由黄奕出演的部分,后面约占全剧2/3的部分则由蒋丽萍完成。

  根据赵耀民的诉状,去年11月,上海教育出版社根据与海润公司签订的出版合同出版发行了电视小说《长恨歌》一书。今年8月,赵耀民在大众书局美罗店处购得该本图书,书上仅标明原著王安忆和编剧蒋丽萍,未对赵耀民进行署名。

  赵耀民索赔30万元

  赵耀民在诉状中认为,海润公司和大众书局的行为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要求判令海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大众书局美罗店停止并不得销售涉案图书。

  昨天下午,记者与海润影视取得了联系,负责此事的赵小姐表示:“赵耀民是电视剧剧本的编剧,而这本电视小说《长恨歌》,完全是蒋丽萍写出来的东西,与赵耀民的关系不大。但我们并没有忽视赵耀民在这本小说中所做的贡献,在书的主创人员名单中,已经加上了赵耀民的名字。”

  ■案件链接

  赵耀民一诉海润

  在电视剧《长恨歌》中,每集的演职人员字幕中却标注了“编剧:蒋丽萍(执笔)赵耀民”的字样。赵耀民认为,排名的先后顺序按两人写作量多少来算并无争议,但“执笔”极易使观众造成错觉,认为赵耀民在剧本创作过程中仅承担了辅助性工作。今年4月份,赵耀民将海润影视和另两家广东的音像制品商告到二中院,要求其登报道歉,以及五万元的赔偿金。目前此案还未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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